25.警告(2 / 5)
於浴室整理,那更不会忽略如此明显的胶带残段。既然过去也可能有类似情况,之後将其清除了,那就更不会有这次的现象发生。
或许我也该把最近林庚呈疏於整理的假设带入,但我可不认为过去有时间整理浴室的人,现在连一点时间都cH0U不出来。更何况,他不也在公事之余还安排去见一名nVX友人吗?
所以我认为清洁浴室的人不会是他,最有可能的只有他的妻子了,也就是失踪的王美铃小姐。
接下来,如果又以他的妻子跟nV儿失踪时间相隔三天,以及林庚呈的nV儿也可能已遭其毒手的话来推断,或许就有夫妻俩共同参与处理小孩屍T的可能。
只是,王小姐没料到自己会是林庚呈接下来杀害的对象,所以如果假设处理屍T的手法一样的话,这里就足以说明为何林庚呈没有处理遗留下来的胶带残段了,因为第一次的现场善後者并不是他。
然後,是有关时间的部分。
其实,就算林庚呈将自己的行为举止掩盖得再完美,仍会有不小心遗漏掉的部分,例如说「口误」这个行为。
记得在26号初次与他对谈时,他声称之所以没有人可以证明颜梓依小姐遇害时自己是否在家,是因为妻nV早在一个礼拜前就失踪了,然而,昨天他却又声称妻nV失踪已经数月,警方却毫无作为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可不认为这男人会将妻nV的失踪日期Ga0错,当然,前提是他真的还留有心思跟情感在这上面的话。这一点我之所以不刻意当面纠正他,则是认为或许是案情的突破口。再说,如果正面向他挑战,是否意味着提醒对方需合理化这个疑点呢?那无非是再丢掉一条线索罢了!
所以我现阶段就先把它当成是非口误的犯罪供词。
不过,看待浴室不自然之处,以及其妻nV是在几个月前失踪因为景皓最後突然被分局长唤入局内,所以还需要确认实际时间点这两点来看的话,却反而会产生矛盾,因此,我有了另外一个假设。
那就是林庚呈可能在这段时间,鲜少使用到浴室。
如果依照他给人的外表来看的话,估计还是有进行洗澡这项动作的。这间浴室设有分离的淋浴间,也就是说,洗澡可以隔开一些他想避免接触的区域,b如说──镜子、洗手台、马桶、浴缸等。只是,我相信他还是会使用到马桶,加上考虑到如厕後洗手没以厨房流理台代替的话,那就只剩下镜子跟浴缸了。
至於理由是什麽,这就脱离科学调查的范畴了,却同时也是我今天会再次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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