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(1 / 4)

心中愤愤不平的想着,但爪痕还是停下了脚步,没跟进去。

或许是星锦最后那个目光震慑到他,或许是他想起来星锦的母亲,还是愿意给他个脸面吧。

星锦转身回到院子里,拿出几块肉干,用皮毛包裹住,丢进背筐里,丢给爪痕,“拿着,走吧。”

爪痕接过背筐,拿起被皮毛包裹的肉闻了闻,舔了一口露出来的肉,震惊道:“有盐,是咪旺给你们的?不对,看起来是你自己做的肉,你……”

不等他说完,星锦转身离开。

“你,你真的不和我走?”爪痕喊道,“不要和咪旺在一起,咪旺会伤害你!”

哟吼,看来他在咪旺的城市里摸爬打滚不少日子,连“咪旺”这个词都知道了。

以前可是都叫“那些东西”“野兽”或者“魔兽”的。

星锦不合时宜的想。

爪痕不是坏人,他对族群很忠诚,就算不完全认可现任族长,他也不会伤害族群,只要族长下令,就一定会听。

之所以有这一系列离谱操作,单纯是他蠢且莽。

族长没有明文规定,他知道不能做,也要装不知道的去做。

完全不考虑后果,这种人绝对不能留下来,至少星锦控制不住这种人,俗话说不怕聪明人深思熟虑,就怕蠢人灵机一动。

作为曾经一个族群的人,星锦能给他最大的帮助就是给几块肉,不用担心他会饿死,野人族就算丢到城市里,也能找到流浪人不知道能吃的食物。

至于他能不能找到族群,或者族群有没有离开,这就不是星锦能左右的。

现在还能和平讲话,是因为这家伙会离开,他绝对不会留下来。

爪痕宁愿死在寻找族群的路上,也不可能留在咪旺的城市里。

而且他说了,他能找到族群。

再怎么说也是前任族长的伴侣之一,夜晚跟随星星寻找方向,他还是会的,只是不知道要走多久。

但这些星锦就算想帮他一把,也帮不了,他的野外生存能力,随便一个野人都能完爆他。

“喂——真不和我走啊。”

星锦没回头,挥了挥手:“快走快走。”

反正他说话,爪痕肯定不会听的,那别给他添麻烦了,赶紧走吧。

第140章 赶不走

爪痕看着手里的箩筐,从中又拿出几碗水,他不认字,但也知道这是咪旺喝的水,比起脏水来说,好喝多了。

也不会肚子疼,只不过知道是咪旺用的,让爪痕的脸扭曲了一下。

如果是他自己选择,他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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