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那逃跑了的未婚妻第71节(1 / 4)

初颂走在万廷身后两步远的地方,听到万廷这么说,抬头看了他一眼,轻皱眉想了想,还是道:“我没有不想看到他,只是他一直用不正常的方法......监视我,这让我很不舒服,他不能这样做。”

两人已经走到一楼的储物间,万廷打开门口的灯,示意初颂进去。

除了卧室和书房外,其它地方遗漏的物品,阿姨都帮她整理在这里。

“那你应该跟他讲,”万廷温和地笑笑,“他的确不清楚你是不想看到他,还是讨厌他这个人。”

初颂刚走到架子前,转头看过去。

因为储物间放了很多她的私人物品,万廷很有分寸地没有跟进来,只是站在房间门口:“他是一个很纯粹的人,不是说他笨,或者情商不高。”

初颂的手从架子上松下来:“我知道。”

他十九岁在瑞士开个人雕塑展,一个展品竞拍到上亿的价格,二十四岁在伦敦顶尖的艺术学府拿到两个博士学位,只花了两年时间就接手家族财团的全部生意,让所有人心服口服,他怎么可能在智商或是情商方面有问题。

万廷笑,点头,沉默两秒,继续道:“家里的人都是艺术家,可能是这方面基因的原因,他八岁之前有自闭倾向,八岁时遭遇一次车祸,是家族争权人的手笔,骗他去的那个叔父从小对他很好,也是他唯一愿意多说几句的人,后来才知道,一开始对他好都是为了八岁那年想让他出的意外。”

外间因为长时间不住人,阿姨正在打扫,偶尔传来响动。

万廷还在回忆,缓慢地说着这些,这些不是樊听年让他讲的,是他想告诉初颂。

“后来家里为了他的安全,让他搬到海边居住,他自己也很喜欢那里,住到了现在。”

“他很聪明,能看穿一切,但不喜欢家族人的那些勾心斗角,他说人是很复杂的动物,一点都不纯粹。”

“他孤僻又自闭,是个你闯进他的世界,勾勾手指就能把他带走的人。”

万廷说到这里,终于稍稍顿了下,他轻轻叹气,还是笑着的,看过来:“初颂,你把他带走了。”

“他很喜欢你,但不知道用什么方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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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晚上还有一更[星星眼]

第67章

万廷费尽心思在和初颂“促膝长谈”的时候,被谈的那个人正蹲在浴室里给那只狗刷狗毛。

狗天性不爱洗澡。

穿着黑色睡袍,冷着脸靠墙坐的男人已经和趴在地砖上那只狗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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