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(2 / 4)
,才会永远的原谅于等候自己的孩子回头是岸。
于是奚未央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,他竭尽所能的压抑自己的本性,反反复复的告诉自己,滥杀是罪孽的行为,守护北境的苍生,是他未来的使命,而作为北境的尊主,是绝不可以放纵自己的欲望的。
尤其是,举世所不容的,杀欲。
三年后,奚未央终于再一次走出了紫极殿,当久违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的时候,奚未央竟然克制不住的战栗。
奚云逸欢喜于奚未央的改变,却仍旧担忧这是否是他的伪装,于是奚云逸叫奚未央离开玄冥山,前往红尘俗世中游历,就是想要看看他,再一次面对人间百态之时,会是何种心境。
奚未央对奚云逸的想法再清楚不过,只是没有人会轻易的放弃来之不易的自由。当一种欲望无法发泄时,自然就只能寻找其他的途径,就这样,奚未央结识了顾砚与司空晏,他们三人那时都年轻气盛,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家族与宗门,他们都需要依靠放纵来麻痹自己,以逃避某些不愿意去面对的难题。顾砚沉溺于情欲;司空晏整日里一掷千金,在赌场里输钱远比赢钱来的欢喜;奚未央则醉死在酒中,解忧难解,亦不知前路如何。
如此颠倒梦幻的荒唐日子,相比起暗宫中的三年囚禁,倒是更加的如同隔世。
奚未央赤着双足,潦草的披上件朦胧的绸衫,他斜倚在门前,仰首望月,忽然好像有些明白了,为何自己迟迟等不来真正属于天仙境的雷劫。
原来,他早已经迷失了自己真正的道。
否定自己否定的久了,他竟果真不再认识自己了。
一晃眼三十年匆匆而过,世事变化无常,奚未央早已经是北境的首座,再没有人能够逼着他悔改,只要他的目的始终是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人与事,那么采取什么样的方式,又有什么关系呢?
他本来,就是一个疯子啊。
若是奚未央真的改过了,他又怎么可能,能够召得出红妆剑?
我有时,总会做同一场梦。
苍白色的骨剑忽然化形在了奚未央的掌中,他的指腹缓慢的摩挲过剑身,奚未央忽然轻声的笑了。他说:在梦里,我好像真的与天下人为敌,有很多很多的人,他们都说我错了,可不知为何,我很确信,错的人是他们。
他们不愿意听我说话,我就只能杀了他们。
梦里的我,很清楚那一战,我大抵有去无回,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心中,是有多么的兴奋。
红妆,你也是知道的,对吗?
握着你坐在尸山上的时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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