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(4 / 4)

但关于陈氏所言,妾身有言要驳,望陛下、娘娘容禀。”

元隆帝颔首。

裴皇后:“但说无妨。”

槛儿行大礼谢了恩。

随后不卑不亢,字正腔圆道:“妾身被董家买入有一点需澄清。

妾身当时刚六岁,并非自愿被卖于董家,而是被妾身之舅舅、舅母下药迷晕,醒来后妾身人便已在董家。

这一点,当年董家附近邻里皆可为证。

故而按本朝婚律、刑律,妾身与董家的这桩婚约本该为无效婚约。”

“其次妾身初进董家时年方六岁,彼时董茂生智如三岁幼童,生活无法自理,如厕沐浴需妾身从旁辅助。

但妾身耗时一年,教会董茂生自行如厕、沐浴,董家妇陈月娥曾以此为傲,于周边邻里四处自满炫耀。

这一点,当年鸭嘴屯的人也可为证。”

“且元隆十三年采选宫人的管事曾实地调查,内务府应也有相关记载。”

骆峋适时起身。

“照此,宋氏则既不曾为人媳,亦不曾在礼法之外与人肌肤相亲。

按规矩便当得入宫与寻常宫人相同待遇。

儿臣恳请父皇召当年实地调查宋氏家世,及采选宋氏入宫之人上殿问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