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二十二章(1 / 3)

四百二十二、

邬远恩对颜家下手的理由已经查明,其结果,离谱得令颜子衿听了后,竟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。

那邬远恩虽朝中素有谨威,刚正不阿,却独有一个喜好娈童的癖好,且最好年纪十岁左右的童子,只不过见他此好不过个人私癖,不涉公事,众人表面上并未对此多语,皆避而远之,但多多少少,也会有几句私下议论传入当事人耳中。

不过当时除了邬远恩外,还有一人癖好独特,便是那前任工部尚书李尚书,此人酷爱美姬娇妾,曾有千金换一女的轶事,家中姬妾无数,而此人不仅自爱,还爱赠予他人,朝中不少人得了私惠,不好对此多言,毕竟比起邬远恩来说,李尚书这等爱好,其实并无不妥。

按理说,两人应该并无交际,甚至在李尚书眼里,应该会极其难以接受邬远恩此癖,只不过众人总是擅于凑对,于是每每提起猎奇之事时,总是下意识地带上两人。

邬远恩并不介意与此人相提并论,他只觉得自身所好而已,何必在意他人议论。

直到后来,那位李尚书醉酒携妾前来向他敬酒,因醉意浓厚,开口便直言提及邬远恩娈童一事,原以为他会开口讥讽,谁知李尚书只是大笑道:“先人言‘知好色而慕少艾’,想必邬兄身边童儿皆美姿,不然怎会爱之呢?”

自此之后,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至交,许是终于得了知己,邬远恩平日里寻得美人,便常命人送去李府,礼尚往来,李尚书得了可口的童儿,自然也赠与对方。

只是不曾想,李尚书那日强赠美姬于颜淮几人不成,昏聩之下用了淫药,不仅没能得逞,反倒害了家中子女,侮了家世门楣。

按理说此事当中,颜淮几人本就是受害者,他们上奏陛下状告理所应当,邬远恩纵有不甘愧对,却也只能秉公办事,坐视李氏获罪。

谁曾想,邬远恩却因此恨透了颜淮,可见着对方青云直上,步步高升,寻了许久并无什么错处,于是理智强压着他咽下这口怒气。

直到太子殿下亲临骆州,自己奉命同行,路过永州途中之时,那位早已成为通缉犯的玉面美人,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邬远恩面前。

“李大人常为此事愤愤不平,曾与我道,这常言‘知好色而慕少艾’,邬大人自然也是爱美之人,那童儿们自然也是美人,世人皆爱美,怎得偏就大人惹人非议?

“娇妻美妾,红袖添香,这世人眼中的欢情乐事,怎么偏偏就只有这颜谨玉不领情,不领情也就罢了,怎么还害得李大人获罪失命,您说说,这让李家人今后怎么活呀。”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